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建暨党校校务工作会

所在栏目:学院动态作者: 发布者: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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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46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建暨

党校校务工作会

201732814:30,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在人文楼208召开学院党建暨党校校务工作会。本次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周乐成主持,院党委班子成员庄勇、黄梅、崔东明以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会议。

首先,周乐成书记介绍召开会议的背景。他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四个合格”(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风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我们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接着,院党委黄梅副书记宣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相关要点要点如下:

领导体制体系健全,责任明晰。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党组织在接到入党生情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对于发展对象的培养,要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并对其进行培训。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对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发展,预备党员要进行入党宣誓,认真填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强化发展质量,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

随后,与会人员发言交流意见。周乐成书记强调,我们要严格按照20178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展党员细则》的要求,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必须从“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四个方面来发展党员,从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等方面综合考察申请入党人员。

学生科陈勇老师也为大家报告了新学院组建后学生党建工作情况尤其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党员的培养教育上学院结合实际进行改革,并主动联合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等事宜。

最后院党委委员、院长庄勇说,在培养和发展党员时,一定要重视入党仪式,必须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要庄严、庄重。建议培养喜欢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乐于助人的学生党员,不仅仅要看学生在学习成绩上的优异表现,更要看重学生平时实践生活中的综合表现以及道德素质的高尚与否。建议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由一名党员老师和一名党员学生组成,由老师和学生共同对该发展对象进行考察。

院党委书记周乐成也再次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和执行。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使其常态化。同时,党的组织生活要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组织生活的形式要灵活多样,鼓励和提倡“走出去”的党组织生活,而不仅仅是限于待在室内。要时时刻刻保持与党的高度一致性,党建工作要有特色。要加强老师与学生党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各位党员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